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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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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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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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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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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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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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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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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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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肃南县祁连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个泉铜矿采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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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环审发
〔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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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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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祁连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个泉铜矿采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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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祁连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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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肃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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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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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祺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26万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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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环审发
〔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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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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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祺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26万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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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祺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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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肃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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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2017年12月11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电话:0931-8412136(传真)、8790014(传真),邮箱:hpc8412136@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统办二号楼) 邮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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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肃南县祁连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个泉铜矿采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祺铜业有限公司年处理26万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