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2月13日厅长办公会审定的资金补助标准,2017年下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第一批)32340万元。
(一)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先下达60%补助资金,即6180万元,待验收通过或减排考核核算完成后,依据相关业务处室减排清算资料,再下达剩余40%资金。具体如下:
1.工业企业水污染减排项目8个,拟安排补助资金1800万元,先期下达补助资金1080万元。
2.有明确治污责任主体的有机肥生产线等畜禽养殖污染物集中治理减排项目9个,拟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先期下达补助资金480万元。
3.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3个,拟安排补助资金7700万元,先期下达补助资金4620万元。
(二)以因素法切块下达专项资金15350万元,具体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切块资金
拟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100万元,重点用于各市州环境质量考核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2.祁连山5市10县生态环境保护切块资金
对祁连山5市10县切块下达专项资金3800万元,古浪县在黄花滩生态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统筹考虑。
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切块资金
切块下达专项资金1450万元,用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保护。
(三)厅本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安排厅本级环保专项资金2547万元。
(四)张掖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武山渭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共计133万元。
(五)提前下达专项资金
1.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
为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甘肃省“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365体育在线直播“15433”精准扶贫计划方案》《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因素法切块下达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列入减排计划的贫困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3290万元。
2.革命老区、藏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项目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关于“八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革命老区、藏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相关要求,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向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切块下达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00万元。
3.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奖代补”项目
按照省环保厅、发改委等5家单位《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度9个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给予补助支持,总计5400万元,先期下达60%资金,即3240万元,待项目验收或减排核查核算通过后再下达剩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