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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大气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11:17  点击:[ ]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1: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

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2017年5月底前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底前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州2016年度以及2017年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完成情况: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7〕71号)并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实施,督促指导各市州政府按时印发了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5月底前,受省政府委托由省环保厅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一是省大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空气质量“黄、橙、红”三级预警,今年已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难度大、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相关市州分别启动了黄色、橙色预警,按月、季、半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大气办主任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于7月20日、10月24日先后约谈了兰州、白银、天水、武威、平凉、庆阳、定西、甘南6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二是上半年完成了对各市州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经同意后向各市州进行了公开通报。三是省大气办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调度会、“冬防”动员部署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措施落实。同时,抽调骨干力量会同省明查暗访督查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各地开展了6轮次督查检查。2016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值剔除沙尘影响后为83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基础上下降11.7%,超额完成国家要求下降7.2%的目标任务;2017年截至10月底,全省PM10浓度值剔除沙尘影响后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较2013同期比下降19.3%,预计到年底能完成国家下达较2013年下降12%以上的总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8253

联系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统办2号楼1102室

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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