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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三)主要目标

来源: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1:29  点击:[ ]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上一条: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三、主要任务(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下一条: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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