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04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合格人员及办理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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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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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朝兵 |
高台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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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 丹 |
兰州军区工程环境质量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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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宝山 |
甘肃中信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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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亚梅 |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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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振华 |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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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鑫羽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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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明虎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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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丽苑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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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皓洁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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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 红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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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吕康乐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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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厚彦明 |
天水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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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姚桂蓉 |
甘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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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刘光龙 |
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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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王 红 |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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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陈小龙 |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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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丁 超 |
兰州易新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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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晋王强 |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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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王 琼 |
白银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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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李爱平 |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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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马国宝 |
甘肃省武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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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荣 涛 |
武威市环境影响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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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赵玉兴 |
兰州交通大学 |
二、资格复审及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者,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进行有效资格复审。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相关的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从事该专业的有关业务材料。
(三)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和报考照片同底版)。
(四)《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后,报省人社厅再次审核并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经复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发现通过其它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者,取消其资格,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三、时间要求
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省环保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0931-8412160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