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4日我厅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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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003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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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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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酒泉市人民医院DSA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甘环核表〔2017〕02号 |
201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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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庆阳长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甘环核表〔2017〕03号 |
20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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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兰州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甘环核表〔2017〕04号 |
20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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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甘肃庆中33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甘环核发〔2017〕6号 |
2017-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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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甘肃武山33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甘环核发〔2017〕7号 |
2017-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