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11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8790072
传 真:0931-8418970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73003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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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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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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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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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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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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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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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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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眉岘至西峰330kV送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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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镇原县,平凉市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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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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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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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kV眉岘变扩建工程:站址位于平凉市工业园区四十里铺镇。本期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
2.330kV西峰变扩建工程:站址位于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八里庙村。本期扩建1个330kV出线间隔;
3、新建330kV眉岘-西峰线路工程:线路全长91km,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途径庆阳市西峰区、镇原县,平凉市工业园区。
工程实际总投资1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8万元,占总投资的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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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采取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有效。
4、变电站工程本期仅涉及间隔扩建,不新增人员,不增加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变电站原设有事故集油池,并已制订了事故油池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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